索赔条件:
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8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
违法事实:
根据祥源文化公告,因信息披露违法,证监会拟对龙薇传媒、万家文化(已更名为祥源文化)、黄有龙(赵薇配偶)、赵薇、赵政(龙薇传媒代表)、孔德永(万家文化实际控制人)处以30万至60万不等的罚款,并拟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龙薇传媒在自身境内资金准备不足,相关金融机构融资尚待审批,存在极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以空壳公司收购上市公司,且贸然予以公告,对市场和投资者产生严重误导。
索赔流程: 胡清律师代理的证券维权业务流程(三步维权)
联系方式(邮寄地址):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胡清律师
电话:13865967866(可加微信)
邮箱:huqinglawyer@163.com
网址:www.huqinglawyer.com
地址(来访请预约):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商务中心C座11层。
费用承担:
胡清律师承诺: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不获赔不产生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