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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生效后仍不服怎么办?

来源:胡清律师网 作者:胡清律师团队 时间:2024-04-26

近日,收到安徽省人民检察院通知,就某建设工程民事监督申请复核一案,省检察院已经受理,将依法初核。至此,该案的民事监督程序全部走完。接下来,我将第一时间与承办检察官沟通,为这个案件启动再审程序争取机会。

 

我们国家虽然设置四级法院,但我国施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度。也就是说,在一审判决书送达后,若不服,应当在15日内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为终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作出即生效。当事人对终审判决不服的,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救济。一般如下:

 

申请再审(6个月内)➡再审裁定驳回再审请求的➡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监督(2年内)➡民事监督不支持的➡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复查(1年内)

 

1、向谁提再审:作出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法院OR特殊情况下的原审法院

当事人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提再审的时间:

应当在民事判决书发生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有新证据或者发现原审证据是伪造的等事由,也应当在发现上述事由后6个月内提出。否则,对于生效判决的救济方式丧失。

 

3、提再审的条件:13种情况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归纳为以下四种情形,1、事实认定错误/不清(1-5);2、法律适用错误(6);3、程序违法(7-12);4、失职渎职行为(13)。具体可以查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

 

4、再审被驳回怎么办?

别急,还有检察院。但到这一步,难度直线增加。当事人应当在再审申请裁定或再审判决法律效力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检察申请监督。注意,本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5、申请监督的条件:

申请监督前提是向法院申请再审,只有在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或者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这3种情形的,才能向作出生效判决的同级检察院申请监督。具体可以看《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

 

6、申请监督不被支持怎么办?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注意应当在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书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至此,当事人申请监督的路径就结束了。当然,当事人有合理诉求的,也可以通过信访途径合法反应情况,引起公权力机关的重视,从而督促公权力机关依职权发起纠错程序。

 

胡律师深感民事监督程序启动艰难。因此,建议对于疑难复杂案件,一定要聘请专业律师,打好一审基础。从而避免因纠错过多占用司法资源,也给自己也带来巨大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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