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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4 安硕信息、大智慧、新力金融证券索赔案将于近期再次立案|胡清律师

来源:胡清律师网 作者:胡清律师 时间:2017-11-24

关键词:安硕信息300380维权索赔、大智慧601519维权索赔、新力金融600318维权索赔


作为国内活跃的证券维权律师团队,我们近期将再次提交一批安硕信息300380大智慧601519新力金融600318证券虚假陈述立案,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欢迎与我们联系。


  • 安硕信息300380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索赔条件:

在2014年5月27日至2016年6月14日之间买入安硕信息股票,并在2016年6月13日收盘前仍部分持有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将获得赔偿。

案件进展:

2017年10月,该案出现了重大进展,法院已经作出首批判决,判决结果为损失部分的70%。


律师费用:

 股民获赔前无需支付律师费,律师费将在股民所获得的赔偿额中按比例提取,如股民未获得任何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  



  • 大智慧601519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索赔条件:

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11月6日期间买入并在2015年11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至今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案件进展: 

截至9月15日,全国共有1239位投资者向上海一中院起诉大智慧等被告,索赔总额26591.71万元,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一审已经胜诉。

律师费用

股民获赔前无需支付律师费,律师费将在股民所获得的赔偿额中按比例提取,如股民未获得任何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  



  • 新力金融600318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索赔条件:

在2017年3月30日前买入新力金融(600318)且在2017年3月30日仍持有该股票产生亏损的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案件进展:

该案由我们所在的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我们代理的第一批新力金融案件将于11月份完成立案,后续案件继续征集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欢迎与我们联系。

律师费用

股民获赔前无需支付律师费,律师费将在股民所获得的赔偿额中按比例提取,如股民未获得任何赔偿,则无需支付律师费。


 胡清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股民索赔全国统一电话:182-0166-9877(可加微信)

 网址:www.huqi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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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清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证券市场最活跃的证券维权律师之一,因代理证券维权案件成功入选《向公正致敬-80位公平正义使者访谈录》。

    胡清律师在证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索赔领域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经办的协鑫集成案、光大乌龙指案、紫鑫药业案、青海春天案、佛山照明案,投资者均胜诉并获得赔偿。目前正在代理的案件有投资者诉大智慧案、投资者诉新力金融案、投资者诉安硕信息案、投资者诉匹凸匹案、投资者诉金亚科技案、投资者诉方正科技案、投资者诉恒邦股份案等众多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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