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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众和(002070)索赔接受投资者委托的公告

来源:网络 作者:证券维权团队 时间:2018-02-09

违法事实:

2月7日晚间,*ST众和发布了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披露了公司的两类违规事宜,第一,2016年、2017年部分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计提(子公司金鑫矿业)逾期贷款的罚息。第二,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包括:未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情况,未及时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的情况,未及时披露订立转让子公司股权的重要合同的情况,未及时披露公司董事长许建成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预计索赔条件:2016年4月28日至2017年9月11日期间买入众和股份(002070)且在2017年9月11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望起诉获赔。


费用负担

律师→律师费:作为国内活跃的证券维权律师团队,我们承诺前期不收取律师费,等你成功获赔后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律师费,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我们自己承担,若不获赔则不需向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法院→诉讼费:诉讼费由法院收取,与律师费无关,投资者缴纳给法院后,胜诉后由法院按比例退还,缴费比例约为2.5%-0.5%,数额越大,比例越低,具体标准见《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申请的投资者,应当提供清晰、可辨认的下列证据材料: 

   1、身份证公证书(到附近公证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办理);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股东卡(到营业部办理); 
  3、对账单(从第一天买入和最后一天卖出或持有到现在的)
    注意事项:帐单原件上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页数较多加盖骑缝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涉诉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自第一次买入涉案股票至全部卖出或持有到现在止。
 

费用承担(仅限该类案件):

    律师费: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金额根据起诉金额而定,由法院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约为诉讼标的的2%)。案件受理费需由原告预交至法院,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

 


    

       胡清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股民索赔全国统一电话/微信:182-0166-9877

  网址:www.huqi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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