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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4方正科技案一审判决落地,胡清律师将提交新一批案件立案

来源:胡清律师网 作者:胡清律师 时间:2019-06-14

55日下午,上海金融法院对原告潘某等诉被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根据公告显示,四名原告投资者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417715元,一审判决公司赔偿金额为272835.23元,仅从各位投资者诉请金额及判赔金额来看,判赔比例最高的为蔡某,其诉请金额为83667元,实际判赔金额为64154.44元,比例约为76.68%,判赔比例最低的为卢某,其诉请金额为12986元,实际判赔金额为6024.45元,比例约为46.38%


造成每个案件赔偿比例不同的主要原因为,金融法院采纳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损失核定意见书》中以第一笔有效买入后的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买入均价和投资差额的意见,采纳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损失核定补充意见书》中将个股均价与同期指数均值进行同步对比的方法扣除证券市场风险因素的意见。金融法院认定原告投资者最终应获得的赔偿金额为《损失核定补充意见书》中核定的原告投资者在扣除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后 的投资差额损失与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之和。


从方正科技公告来看,截至2019318日,金额法院共计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诉讼915件,合计涉诉金额为158663921.87元,我们预计,前期的四个案件为示范判决,剩余的案件将会大规模开庭审理,同时,据资料显示,截止20151231日,方正科技股东人数达31.2万人之多,方正科技信披违规行为于20151120日被揭露后,股价持续下跌,适格投资者远不止目前公告的人数,本案后期或有更多投资者加入索赔。


需要提醒广大投资者朋友,本案虽然实行示范判决,但法院仍然不告不理,方正科技不会主动赔付适格投资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要想获得赔偿,必须依法主张权利,根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自2005319日买入方正科技股票至20151120日后卖出或持有导致亏损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加入索赔,我们前期案件已经全部由上海一中院和二中院移送给上海金融法院,新一批代理的方正科技案将于近期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材料,后续案件将继续推进。





胡清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证券诉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610578885。胡清律师在证券维权领域具有丰富经验,擅长于为不同投资确定不同诉讼策略以确保投资者索赔金额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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