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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清律师接受同洲电子投资者索赔预登记

来源:胡清律师网 作者:胡清律师团队 时间:2020-12-16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同洲电子”)成立于1994年,是专注于为全球用户提供领先的智慧家庭产品与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2006年,公司成功上市(股票代码:002052),是我国专业从事数字视讯行业的首家上市公司。


2019年10月26日,同洲电子(002052)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立案调查。立案调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价跌停,随后股价一直震荡下行,投资者亏损严重。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目前证监会的调查结果仍然没有出来,若最终认定公司存在严重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投资者将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公司索赔,维护自己的权益。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胡清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同洲电子(002052)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胡清律师认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在2019年10月26日之前买入同洲电子(002052)股票,并且在2019年10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进行索赔登记。待《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后,胡清律师将代理投资者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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