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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科技案选定示范判决,后续投资者如何索赔?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1-03-18

近日,胡清律师团队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示范案件情况告知书》,深圳中院依照相关规定,选定新纶科技索赔案中的一起案件作为示范案件,其它案件依照相关规定为本系列案件的平行案件。在示范判决生效前,平行案件中止审理。示范判决生效后,平行案件恢复审理。深圳中院采用示范案件审理方式,有利于推进新纶科技系列案件的进展。


新纶科技因信披违规引发投资者索赔。新纶科技(002341)于2020年5月25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监管层查明,2016年至2018年期间,新纶科技通过虚构业务造假手段,虚增营业收入高达7亿多元,虚增利润累计金额为1.80亿元;同时还存在未按规定披露总额超过10亿元的关联交易和未按规定披露金额为4亿元的对外担保的行为。证监会对新纶科技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警告及罚款的处罚决定。


专业从事证券维权的胡清律师团队正在推进新纶科技(002341)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胡清律师认为,凡在2017年4月25日至2019年6月25日(含当天)期间买入新纶科技,且于2019年6月2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示范判决机制不影响后续投资者继续参与索赔,没有报名索赔的投资者仍然可以添加微信hqls1234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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