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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胜利精密股票亏损怎么办?胡清律师团队:符合条件或可索赔

来源:胡清律师网 作者:证券诉讼团队 时间:2022-01-07

买股票亏了只能自认倒霉?

可以索赔是真的吗?

会因不能索赔反而支付律师费造成“二次伤害”吗?

这是很多投资者朋友经常会问的问题。

如果证券市场都能做到诚信、透明,披露的信息都能做到及时、准确、无误,那么你投资的股票遭受了损失,属于你应当承担的市场风险,你只能“自认倒霉”。


但是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仍然存在很多欺诈行为,常见的就是虚增利润、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等涉嫌虚假陈述的行为,一旦投资者在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期间买入关联股票,在该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而遭受损失。那么,该损失就不属于正常的投资风险,而是属于被欺诈给你造成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和利息。这些是可以依法主张赔偿的。


具体到胜利精密股票而言,胜利精密(002426)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31号)。


证监会查明:2015年9月9日,胜利精密披露,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苏州市智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73.31%股权、苏州富强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南京德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各方协商确定价格为2.23亿元,本次变更后,胜利精密持有智诚光学100%的股权。


2016年至2018年,智诚光学通过虚开主营产品销售发票、虚假销售原材料,未及时入账原材料等方式,虚増营业收入、虚减营业成本、虚增利润总额,导致胜利精密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共虚增营业收入43,694.08万元、虚减营业成本22,347.8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5,408.44万元,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4月29日,胜利精密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及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并对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作出修订。


根据《证券法》和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胜利精密的财务造假行为属于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行为。


结合代理案件经验,胡清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0日至2020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胜利精密(002426)股票,并在2020年4月29日(含当日)卖出或继续持有导致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在胡清律师网登记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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