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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必康收到深交所监管函,此前因信披违规被法院判赔

来源:网络 作者:胡清律师 时间:2022-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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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8日,深交所向延安必康发出监管函根据《关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及本所查明的事实,2019年至2020年,你公司将停工期间建设单位管理费、借款利息等记入在建工程,涉及金额分别为2785.34万元、1246.41万元,占当期在建工程的比例为0.36%、0.22%;2020年,你公司处置在建工程时少结转工程成本,涉及金额2439.77万元,占当期在建工程的比例为0.44%;2020年,你公司存货列报金额与现场盘点余额存在差异,涉及金额为1014.86万元,占当期存货的比例为1.3%。相关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以及第2.1条的相关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相关问题的再次发生。


除了上述事项,延安必康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2020年10月16日延安必康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定延安必康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未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二、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货币资金;三、相关临时报告信息披露内容不准确、不完整,存在误导性陈述随后,投资者以延安必康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为由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示范判决,支持投资者部分诉讼请求。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证券维权专业律师胡清提醒广大投资者朋友。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法院的判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一、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期间曾买入延安必康(002411)股票,并且在2020年3月25日收盘仍持股;

二、在2020年2月5日至2020年2月7日期间曾买入延安必康(002411)股票,并且在2020年2月7日收盘仍持股。


即将过诉讼时效的维权案件


有一些快要过诉讼时效的案件需要大家留意,这些案件有:中创环保(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4月29日)、天翔环境(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5月16日)、升达林业(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5月19日)、中安消(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5月26日)、美丽生态(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7月4日)、海印股份(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8月11日)、天奇股份(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8月12日)、怡球资源(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8月22日)、三圣股份(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9月5日)、飞乐音响(2022年10月30日)、欢瑞世纪(2022年10月31日)、风华高科(2022年11月23日)等。索赔条件可联系胡清律师团队或在胡清律师网进行查询。如符合索赔条件,可尽快联系我们,不要错过索赔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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