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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科技(300028)全国索赔征集公告

来源:原创 作者:胡清律师 时间:2016-07-11

    摘要: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4日期间曾买入金亚科技(15.80 -3.54%,买入)股票,并在2015年6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向成都中院起诉索赔。

    “这只股票我亏了100多万,可以起诉啦,怎么索赔?”一位金亚科技的投资者在听说成都中院已启动受理投资者索赔案之后激动道。从金亚科技公告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至今1年的时间里,大多数栽倒在这只股票的投资者无不企盼着维权索赔。

    记者近日获悉,来自安徽宿州杨先生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经由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胡清律师代理。

    胡清律师对记者说:2016年6月初,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金亚科技投资者索赔案,但大部分都是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的投资者,安徽省内股民的维权意识还不是太强,而宿州杨先生的维权可谓是安徽“第一枪”,胡清律师将于下周提起诉讼。

    2015年6月4日、5日,金亚科技先后发布两则立案公告,披露因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实际控制人进行立案调查。

    2015年8月31日,金亚科技发布《关于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与追溯调整的公告》,披露金亚科技对2014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与追溯调整。

    2016年1月14日,金亚科技发布《关于自查报告的公告》,披露金亚科技自查情况,强调实际控制人已主动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胡清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金亚科技符合索赔的条件为: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4日期间曾买入金亚科技股票,并在2015年6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赔偿金额主要包括三部分: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以及相应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损失。就目前国内多数成功案例来看,投资者损失还是可以大部分挽回的。且在证券维权领域多采用全风险代理模式,投资者在收到赔偿款之前,律师一般不收取任何费用。

    胡清律师还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者进行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公证书、股东卡复印件或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起诉的投资者,律师将进一步提供诉讼文件。

参加索赔的投资者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公证书(到附近公证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办理);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股东卡(到营业部办理);

3、对账单(从第一天买入和最后一天卖出或持有到现在的)

注意事项:帐单原件上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页数较多加盖骑缝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涉诉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自第一次买入涉案股票至全部卖出或持有到现在止。 

参加索赔联系方式: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胡清律师

 电话:18201669877(可加微信)

 邮箱:huqinglawyer@163.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商务中心C座11层。

胡清律师接受媒体采访http://stock.jrj.com.cn/2016/06/221643211009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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