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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清律师正式代理方正科技虚假陈述索赔案,向方正科技发起索赔

来源:胡清律师网 作者:胡清律师 时间:2017-04-24



方正科技(600601)证券索赔案



  2016年12月20日,方正科技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批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处罚字【2016】104 号),《行政处罚告知书》认定:方正科技在2004年至2015年期间,未披露同方正科技各经销商之间的关联交易;方正集团、武汉国兴未按规定披露持有方正科技股票。证监会拟对方正集团、方正科技、武汉国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60 万元罚款。


  证监会对方正科技的处罚或将引发大规模投资者索赔。比如今年A股市场上,京天利因隐瞒关联交易被罚后遭遇投资者索赔已近4000万,而大智慧因虚增利润被罚60万后,也遭遇投资者过亿元的索赔。加之,资料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方正科技股东人数达31.2万人之多。因此,方正科技若被证监会正式处罚,或不可避免引发类似的大规模索赔。


  我们律师团队也正式接受方正科技投资者委托,代为索赔,该案的管辖法院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欢迎与我们联系。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此次诉讼的征集范围初步确定如下:


凡在2004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20日期间买入方正科技,且在2015年11月21日继续持有,或在2015年11月21日之后卖出方正科技股票的,存在亏损的股民均可依法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要求方正科技赔偿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应佣金、印花税和利息。


实际损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2号)及全国各地法院司法实践计算。


需要准备的材料:

证据材料真实、准确和完备,是索赔请求能获得法院支持的重要因素,投资者务必高度重视。投资者应当确保所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得伪造证据或提供虚假信息,否则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的投资者,应当提供清晰、可辨认的下列证据材料:

  1、身份证公证书(到附近公证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办理);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到营业部办理);

  3、对账单(从第一天买入和最后一天卖出或持有到现在的,到营业部办理)


  注意事项:帐单原件上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页数较多加盖骑缝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涉诉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自第一次买入涉案股票至全部卖出或持有到现在止。 


费用承担:

收费方式: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

案件受理费金额根据起诉金额而定,由法院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约为诉讼标的的2%)。案件受理费需由原告预交至法院,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


联系方式: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胡清律师

 电话:13865967866(可加微信)

 邮箱:huqinglawyer@163.com

 网址:www.huqinglawyer.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999号新城国际商务中心C座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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