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
2018年1月19日,尤夫股份发布了《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显示,尤夫股份于2018年1月1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预计索赔条件:
我们认为,2018年1月18日前持有尤夫股份(002427)的投资者或符合索赔条件,具体条件根据最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整。
申请的投资者,应当提供清晰、可辨认的下列证据材料:
1、身份证公证书(到附近公证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办理);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股东卡(到营业部办理);
3、对账单(从第一天买入和最后一天卖出或持有到现在的)
注意事项:帐单原件上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页数较多加盖骑缝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涉诉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自第一次买入涉案股票至全部卖出或持有到现在止。
费用承担(仅限该类案件):
律师费: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金额根据起诉金额而定,由法院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约为诉讼标的的2%)。案件受理费需由原告预交至法院,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
胡清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股民索赔全国统一电话:182-0166-9877(可加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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