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600610,900906)证券索赔全国征集公告
违法事实:
证监会查明中毅达涉嫌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2015年7月至9月,中毅达全资子公司厦门中毅达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实施任何工程的情况下,以完工百分比法累计确认了井 冈山国际山地自行车赛道景观配套项目的工程收入7,267万元、成本5,958.94万元和营业税金244.17万元,导致中毅达2015年三季报涉嫌虚增营业收入7,267万元,占当期披露的营业收入的50.24%,涉嫌虚增利润总额1,063.89万元,占当期披露的利润总额的81.35%。
索赔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我们认为:在2015年10月28日到2016年4月16日之间买入中毅达(600610,900906)股票,并在2016年4月16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中毅达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管辖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的投资者,应当提供清晰、可辨认的下列证据材料:
1、身份证公证书(到附近公证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办理);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到营业部办理);
3、对账单(从第一天买入和最后一天卖出或持有到现在的)
注意事项:帐单原件上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页数较多加盖骑缝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涉诉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自第一次买入涉案股票至全部卖出或持有到现在止。
费用承担(仅限该类案件):
律师费: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金额根据起诉金额而定,由法院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约为诉讼标的的2%)。案件受理费需由原告预交至法院,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
胡清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股民索赔全国统一电话/微信:182-0166-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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