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
2018年3月6日,武汉凡谷(002194)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违规,证监会对武汉凡谷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罚款。证监会查明其违法事实主要为:武汉凡谷 2016 年半年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武汉凡谷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虚假信息披露。
预计索赔条件:
我们认为:在2016年8月27日到2017年9月13日之间买入武汉凡谷(002194)股票,并在2017年9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武汉凡谷(002194)股票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申请的投资者,应当提供清晰、可辨认的下列证据材料:
1、身份证公证书(到附近公证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办理);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到营业部办理);
3、对账单(从第一天买入和最后一天卖出或持有到现在的)
注意事项:帐单原件上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页数较多加盖骑缝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涉诉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自第一次买入涉案股票至全部卖出或持有到现在止。
费用承担(仅限该类案件):
律师费: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金额根据起诉金额而定,由法院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约为诉讼标的的2%,具体见《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案件受理费需由原告预交至法院,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
胡清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股民索赔全国统一电话/微信:182-0166-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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