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代理的证券维权案件,在2018年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各案进展如下,现整理出来,供大家参考:
1、大智慧(601519)案
陆续收到一审胜诉判决,下一批次计划6月份完成立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仍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在2014年2月28日至2015年11月7日期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在2015年11月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产生亏损的投资者。
2、协鑫集成(002506)案
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该案移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执行,近期与执行法官沟通,执行款问题不大,时间上仍需要等待。
该案终止征集
3、安硕信息(300380)案
终审胜诉,我们代理的该案已经结案,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仍可联系我们加入索赔,目前仍在接受委托。
索赔条件:在2014年4月30日至2016年6月14日之间买入安硕信息股票,并在2016年6月14日收盘前仍部分持有导致亏损的投资者。
4、新力金融(600318)案
本月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止诉讼裁定书。法院认为:“因占卫懂诉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正在审理,本案必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法院裁定符合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该案审理时间可能会延长,但对于股民索赔没有实质影响,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预计索赔条件:在2017年3月30日前买入新力金融(600318)且在2017年3月30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5、方正科技(600601)案
陆续开庭,无实质重大进展。
预计索赔条件:在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11月19日期间买入并持有方正科技,且存在损失的投资者。或在2015年3月19日至2016年12月19日期间买入并持有方正科技,且存在损失的投资者。
6、匹凸匹(600696)案
无实质进展,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1、在2013年3月2日至2015年4月15日期间买入匹凸匹(600696,曾简称多伦股份)股票,并且在2015年4月15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预计索赔条件:
2、在2016年7月11日到2016年9月13日之前买入匹凸匹股票,并且在9月13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可提起索赔。
7、宝利国际(300135)案
诉前准备阶段,正在征集中,符合条件的股民欢迎与我们联系。
索赔条件:在2015年7月4日到2015年11月25日之间买入宝利国际(300135)股票,并且在2015年11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宝利国际股票而存在损失的投资者,可以提起此次索赔。
8、金亚科技案(300028)案
一审判决认定,金亚科技存在虚假陈述行为,虚假陈述揭露日为2015年6月5日,投资者损失与金亚科技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但金亚科技的股价下跌既受到了虚假陈述行为的影响,又受到了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属于多因一果。因此,法院认为应按照相对比例法,扣除系统性风险对公司股价下跌的影响,判令公司按照法院认定的原告损失金额12.29%进行赔偿。
注明:我们认为金亚科技案系统风险扣除很不合理,按照全部金额起诉可能投资者获赔金额还不够支付诉讼费与律师费,为了避免投资者诉讼费损失,我们后续案件计划等金亚科技案二审结果确定金额后再起诉。该案中止征集。
9、祥源文化(600576)案
诉讼材料准备中,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预计索赔条件:在2017年2月27日收盘前仍持有万家文化(祥源文化,600576)并产生亏损的投资者,都可以参与我们发起的索赔活动。
10、昆机(600806)案
诉讼材料准备中,计划等退市整理期后确定基准价即可起诉,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1、2015年11月11日至2016年2月4日间(含当日)买入*ST昆机(600806)且在2016年2月4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2、在2017年3月20日(含)之前买入(600806)*ST昆机,并当日收盘前仍持有的投资者,均可参与我们发起的索赔活动。
11、文峰股份(601010)案
无进展,终止征集。
12、京天利(300399)案
终审胜诉,部分股民成功获赔,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在2015年6月23日之前买入京天利股票,并且在2015年6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京天利股票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13、中安消(600654)案
诉讼材料准备阶段,等证监会下发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可起诉,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预计索赔条件:在2014年6月11日至2018年1月16日买入中安消(600654)股票,且在2018年1月16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
14、ST慧球(600556)案
诉讼材料整理中,计划6月份完成受托案件立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部分投资者胜诉。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索赔条件:
1、在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9日之间买入慧球科技股票,并且在2016年1月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2、在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8月26日之间买入慧球科技股票,并且在2016年8月26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3、在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9日之间买入慧球科技股票,并且在2016年9月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15、大连控股(600747)案
无实质进展,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预计索赔条件:自2014年5月21日至2016年12月1日期间买入大连控股且未全部卖出,即在2016年12月1日仍有余额的,该部分股票余额在2016年12月2日之后因卖出或持有发生损失的投资者。
16、*ST众和(002070)案
诉讼材料准备阶段,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预计索赔条件:2016年4月28日至2017年9月11日期间买入众和股份(002070)且在2017年9月11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有望起诉获赔。
本月新增案件:
*ST烯碳(000511)
预计索赔条件:在2015年11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之间买入*ST烯碳股票并在2016年10月14日仍然持有。
目前进展: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特别提示:对于仅被立案调查而无调查结果的案件,我们认为暂不符合起诉条件,目前没有准备材料的必要,一旦调查结果认定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虚假陈述或内幕交易行为的,投资者朋友可与我们联系。
胡清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股民索赔全国统一电话/微信:1820166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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