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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百特索赔案一审胜诉 法院认定不存在系统风险

来源:胡清律师网 作者:胡清律师 时间: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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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6日,影响巨大的雅百特虚假陈述投资者索赔一案目前取得重大进展,投资者大获全胜,投资者的差额损失全部得到支持。

    关于雅百特公司主张投资者损失系部分受到系统性风险等因素影响所致,法院认为:证券市场复杂多变,大盘、板块个股指数均具有一定的波动性,该波动性与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有本质区别,仅依据某两个时间点之间价格波动、涨跌幅度的简单对比,并不足以证明系统性风险的存在。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胡清律师认为:该案的判决有效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在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7日(含)期间买入的该公司股票,并在2017年4月7日还没有卖出的,可继续参与索赔。


申请的投资者,应当提供清晰、可辨认的下列证据材料: 
       1、身份证公证书(到附近公证处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办理);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股东卡(到营业部办理); 
  3、对账单(从第一天买入和最后一天卖出或持有到现在的)
    注意事项:帐单原件上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章,页数较多加盖骑缝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涉诉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自第一次买入涉案股票至全部卖出或持有到现在止。

 

费用承担(仅限该类案件):

    律师费: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任何费用。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金额根据起诉金额而定,由法院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约为诉讼标的的2%)。案件受理费需由原告预交至法院,最终将由败诉方承担。

 



   胡清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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