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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成控股(600112)索赔征集公告

来源:胡清律师网 作者:胡清律师 时间:2019-04-07

索赔背景:


中国证监会【20181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天成控股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2017125日,天成控股发布2016年年度业绩公告:预计2016年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000万元至1,500万元之间。2017423日,天成控股发布2016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盈利上千万元更正为亏损9,700万元。公告发布后,天成控股的股价于424日、425日连续两天跌停。2017426日,天成控股发布2016年年度报告。同日,天成控股宣布,鉴于天成控股2015年度、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将于20174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告发布后,天成控股股价于427日、428日连续两天跌停。



代理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及代理案件经验,我们暂定索赔范围为:凡在2017126—2017423日期间买入天成控股(600112)股票,并且在2017424日及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需要准备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

2、对账单(具体打印要求可与律师联系)


备注:考虑到投资者已经产生亏损,我们承诺按照国际流行的全风险代理模式收取律师费,投资者获赔后再按照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不获赔不产生律师费,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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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维权胡清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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