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8-6596-7866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律师动态 > 文章详情

2019-10-23第四批方正证券索赔案开庭审理

来源:胡清律师网 作者:胡清律师 时间:2019-10-26

10月23日,投资者诉方正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第四批案件在长沙中院开庭审理。胡清律师作为投资者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WechatIMG211

一审判赔30%,二审改判15%

此前,长沙中院一审判决方正证券对投资者损失承担30%的责任。而二审法院湖南高院认为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影响比例为80%,同时酌情认定方正证券发布的相关利空公告、投资风险等因素对投资者损失的影响比例为5%,故判决方正证券需对投资者损失承担15%的责任,湖南高院的改判或会影响一审法院后续判决。


索赔条件确定,投资者仍可加入

方正证券可索赔条件为:在2011年8月9日(方正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日)至2015年7月14日期间买入方正证券(601901)股票,并且在2015年7月15日及以后因卖出或者持续持有该股票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我们第五批案件将提交立案,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欢迎与我们联系。



需要准备的材料
1、前往证券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本案对帐日期为自第一笔买入方正证券股票至2015年10月31日,打印后需盖章,页数多的加盖骑缝章。
2、打印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或开户证明并盖章。(注:若对账单能完整显示投资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证券账号等基本信息则不需要打印)
3、前往附近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公证书》或去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具体索赔流程,欢迎电话沟通;如需获取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我们微信公众号或浏览我们网站“胡清律师网”。




胡清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证券诉讼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610578885。
胡清律师在证券维权领域具有丰富经验,自2015年以来,我们先后代理了众多投资者诉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如协鑫集成案、大智慧案、创兴资源案、匹凸匹案、安硕信息案、金亚科技案、大连控股案、新力金融案、方正科技案、方正证券案、亿晶光电案、尔康制药案等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我们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不断积累实践经验,针对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摸索出一套完整的诉讼方案,我们擅长为不同投资者确定不同诉讼策略以确保投资者权益最大化。




胡清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股民索赔全国统一电话/微信:138 6596 7866
网址:www.huqinglawyer.com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