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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000636)索赔须知:即使盈利仍可索赔!

来源:胡清律师网 作者:胡清律师团队 时间:2020-12-01

风华高科全称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新型元器件、电子材料、电子专用设备等电子信息基础产品的高科技公司,公司于199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伴随国家对国产替代半导体的不断重视和推进,相关上市公司股价也闻风而动迅速走高。其中,风华高科(000636)股价从年初至2020年8月17日股价已累计上涨164.81%,但并不影响股民以风华高科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为由进行索赔。据统计,公司今年以来累遭163名投资者起诉,原告索赔金额年内新增约17517万元,公司年内一审败诉96起被判赔付约16649万元。


根据一审判决,风华高科投资者可索赔条件为: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8年8月7日期间买入风华高科(000636)股票,并且在2018年8月8日及以后因卖出或者持续持有该股票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以索赔。

 风华高科索赔2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风华高科股价一路上行,但风华高科赔偿损失,并不是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计算。依据法律规定,从揭露日(2018年8月8日)起换手率累计达到该股流通盘100%之日作为基准日(2018年8月24日),这段期间的平均价叫做基准价(16.51元)。到达2018年8月24日,即使继续持有盈利,都一律按照基准平均价16.51元作为卖出价计算损失。因此,索赔时间段内凡是16.51元以上买入的投资者,都会存在损失,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胡清律师团队办理索赔诉讼,投资者需要准备的基础材料有:

1、身份证公证书(本人持身份证在当地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用途为“民事诉讼”);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在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如对账单能显示身份证号码,可不必打印该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风华高科(000636)股票对账单(对账区间为: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若第一笔买入早于2016年3月1日,则从第一笔买入开始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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