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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冠福(002102)行政处罚落地,投资者可起诉索赔

来源:胡清律师网 作者:胡清律师团队 时间:2021-01-13

2021年1月4日,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冠福,证券代码:002102,以下简称冠福股份或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行政处罚。经查明,ST冠福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负债及资产披露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内容重大变更事项。


冠福股份曾在2018年9月14日发布《关于公司未履行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资金占用等事项的提示性公告》,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披露了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胡清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被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起诉虚假陈述行为人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


ST冠福投资者可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8月22日至2018年9月13日期间买入冠福股份(002102)股票,并且在2018年9月14日及以后因卖出或者持续持有该股票而产生亏损的投资者可添加微信hqls1234参与索赔。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联系胡清律师团队办理索赔诉讼,投资者需要准备的基础材料有:

1、身份证公证书(本人持身份证在当地公证处办理“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用途为“民事诉讼”);

2、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在开户证券公司营业部打印,如对账单能显示身份证号码,可不必打印该确认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冠福股份(002102)股票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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