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8-6596-7866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律师动态 > 文章详情

昊华能源虚增资产终被罚,胡清律师网接受投资者索赔登记

来源:胡清律师网 作者:证券诉讼团队 时间:2021-11-12

11月10日晚间,昊华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昊华能源


经查明,昊华能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年,昊华能源收购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能源)30%股权,取得京东方能源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2015年2月10日,昊华能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收购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鄂尔多斯市京东方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以下简称《收购议案》)。昊华能源董事长耿养谋在此次会上告知与会董事,此次收购,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调整为9.6亿吨煤炭资源。与会董事基于此通过了上述议案。此后,昊华能源将京东方能源实际持有的4.5亿吨煤炭资源量按照9.6亿吨煤炭资源量进行了账务处理,导致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报虚假记载,虚增资产约28.25亿元,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26%、13.96%、13.77%和13.58%。2019年12月27日,公司公告2015年收购京东方能源股权事项存在虚增资产。昊华能源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昊华能源因虚假记载被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依法提起索赔之诉。根据法律规定及代理相关案件经验,胡清律师认为:凡在2015年2月11日—2019年12月27日间买入昊华能源股票(601101),且在2019年12月28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者有望通过起诉获赔。最终以法院生效裁判认定为准。)


公告显示,截至2021年7月5日,北京金融法院累计已受理投资者诉昊华能源虚假陈述案件32起,所涉诉讼请求金额合计为2495.39万元。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投资者只有通过向法院诉讼才能有望获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添加微信hqls1234参与索赔。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