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002496)于2019年12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公司年报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披露的环保事项与事实不符以及披露的公司高管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临时公告不准确等行为,构成违法事实,公司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因信披违规,陆续有多名投资者提出民事索赔,要求辉丰股份赔偿因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作为最高院指定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试点单位之一,2020年5月8日,南京中院对该案启动了代表人诉讼并发布公告,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权利人都可以登记参加诉讼。
2021年4月27日,辉丰股份发布公告表示,截止第一次庭审即2020年11月16日,登记参加本次诉讼的原告共230名,诉请金额合计约13267.5万元。2021年7月16日,南京中院就许某等4名代表人代表230名投资者诉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赔偿224名原告投资损失共计87199203.78元。
南京中院认定了辉丰股份案涉虚假陈述行为与原告投资决策存在因果关系,应当对虚假陈述造成的投资者损失予以赔偿。本案生效后,后续针对同一证券虚假陈述行为提起诉讼的投资者,可以直接裁定适用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损失计算方法,既降低了投资者的维权成本,也为类似证券群体纠纷的集约化解提供了范本。
证券维权专业律师胡清(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610578885)认为获赔比例根据专业机构核算的系统风险扣除比例有所不同。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可搜索胡清律师网参与登记或直接与胡清律师团队取得联系。
辉丰股份(002496)具体索赔条件为:凡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19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4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
即将过诉讼时效的维权案件
有一些快要过诉讼时效的案件需要大家留意,这些案件有:中创环保(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4月29日)、天翔环境(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5月16日)、升达林业(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5月19日)、中安消(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5月26日)、美丽生态(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7月4日)、海印股份(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8月11日)、天奇股份(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8月12日)、怡球资源(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8月22日)、三圣股份(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9月5日)、飞乐音响(2022年10月30日)、欢瑞世纪(2022年10月31日)、风华高科(2022年11月23日)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在胡清律师网登记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