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7日,新光圆成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披露:公司于近期收到了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11位原告要求被告新光圆成、周晓光、虞云新等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合计463318.09元。根据民事调解书,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被告新光圆成于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向11位投资者共支付人民币308878.73元;由被告周晓光、虞云新于协议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共同向11位投资者共支付人民币154439.36元。若各被告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周晓光、 虞云新共同负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46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1756.35万元。其中已判决/调解20起诉讼,合计涉案金额96.83万元,已庭外和解撤诉19起,合计涉案金额1617.73万元,其余诉讼均未判决。
新光圆成(002147)索赔案源于2018年中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等违法事实,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自处罚下发后,部分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以公司虚假陈述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信披违规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证券维权专业律师胡清(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610578885)认为该案件已有调解、庭外和解先例,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ST新光(002147)索赔条件:凡于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10月30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于2018年10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提出索赔。可搜索胡清律师网参与登记或直接与胡清律师团队取得联系。
即将过诉讼时效的维权案件
有一些快要过诉讼时效的案件需要大家留意,这些案件有:中创环保(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4月29日)、天翔环境(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5月16日)、升达林业(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5月19日)、中安消(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5月26日)、美丽生态(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7月4日)、海印股份(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8月11日)、天奇股份(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8月12日)、怡球资源(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8月22日)、三圣股份(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9月5日)、飞乐音响(2022年10月30日)、欢瑞世纪(2022年10月31日)、风华高科(2022年11月23日)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在胡清律师网登记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