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ST浪奇发布《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显示,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广东证监局于2021年12月24日对公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1号)。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赵璧秋、钟炼军、谭哓鹏、李艳媚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63号)。2、监管函共3项。
此前,于2020年9月28日,*ST浪奇公告《关于部分库存货物可能涉及风险的提示性公告》,披露公司合作的两家第三方仓库均否认保管公司储存的货物,存货账面价值合计5.72亿元。*ST浪奇于2021年1月9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粤调查字210023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ST浪奇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营业收入、成本和利润存在虚假记载。*ST浪奇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循环交易乙二醇仓单等方式,*ST浪奇《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234,322,859.99元,虚增营业成本6,023,835,603.98元,虚增利润210,487,256.01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518.07%。*ST浪奇《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651,448,598.32元,虚增营业成本6,450,009,272.10元,虚增利润201,439,326.22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6.57%。
*ST浪奇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货科目存在虚假记载。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美化报表,*ST浪奇将部分虚增的预付账款调整为虚增的存货,2018年虚增存货金额为956,423,831.44元,占当期披露存货金额的75.84%、披露总资产的13.54%、披露净资产的50.53%;2019年虚增存货金额为1,082,231,342.91元,占当期披露存货金额的78.58%、披露总资产的12.17%、披露净资产的56.83%。
*ST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ST浪奇以对外采购的名义通过多层公司过渡,最终支付到广州钿融、攀枝花天亿、会东金川的资金发生额为1,177,794,297.15元。2019年,*ST浪奇以对外采购的名义通过多层公司过渡,最终支付到广州钿融、攀枝花天亿、会东金川的资金发生额为2,449,384,392.12元。
2018年,*ST浪奇以对外采购的名义通过多层公司过渡,最终支付到江苏琦衡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江苏琦衡全资控股子公司:江苏琦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南通瑞辰化工有限公司、南通迈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资金发生额为41,901,500元。2019年,*ST浪奇以对外采购的名义通过多层公司过渡,最终支付到江苏琦衡及其相关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发生额为54,329,100元。
证券维权专业律师胡清(律师执业证号:13401201610578885)表示信息披露制度是证券市场存在与发展的基石,是维护投资人利益的重要保障。证券虚假陈述是对信息披露义务的违反,损害了投资人获取真实准确的公开信息的权利,并进而损害其财产权益。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了虚假陈述行为后,应对由此受损的投资人进行赔偿。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
*ST浪奇(000523)索赔条件: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该期间并未全部卖出ST浪奇(000523)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搜索胡清律师网参与登记或直接与胡清律师团队取得联系。
即将过诉讼时效的维权案件
有一些快要过诉讼时效的案件需要大家留意,这些案件有:天翔环境(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5月16日)、升达林业(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5月19日)、中安消(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5月26日)、美丽生态(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7月4日)、海印股份(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8月11日)、天奇股份(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8月12日)、怡球资源(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8月22日)、三圣股份(诉讼截止日期:2022年9月5日)、飞乐音响(2022年10月30日)、欢瑞世纪(2022年10月31日)、风华高科(2022年11月23日)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在胡清律师网登记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