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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塑科技2020年虚增利润95%,适格投资者可主张赔偿

来源:网络 作者:胡清律师 时间:2022-12-30

    12月28日,模塑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模塑科技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万元)的95.24%,导致模塑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对此,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模塑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总经理曹克波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其他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北京中伦文德(合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清律师表示,股市投资者主要依靠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作出投资判断,信息披露的真实是上市公司应当坚守的底线。模塑科技虚增2020年度利润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的95.24%,是典型的信披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及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的规定,信披违规主体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股票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凡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11月23日期间买入模塑科技(股票代码000700),并在2022年11月2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众号“胡清律师”或外网搜胡清律师网报名,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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