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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亚科技重大进展|金亚科技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民索赔具有事实依据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11-14

    “这只股票我亏了100多万,可以起诉啦,怎么索赔?”一位金亚科技的投资者在听说成都中院已启动受理投资者索赔案之后激动说道。从金亚科技公告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至今两年多的时间里,大多数栽倒在这只股票的投资者无不企盼着维权索赔。“金亚科技案件虽然已经由成都中院立案受理,但至今仍未进行实体审理,其原因就在于证监会没有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法院审理仍然以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作为‘前置条件’,现在结果出来了,这个案件将取得实质性进展。”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胡清表示。


    2017年11月14日,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于11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认定金亚科技 2014 年伪造财务数据、2014 年年报虚增利润总额 80,495,532.40 元、2014 年年报虚增银行存款217,911,835.55 元 、2014 年年报虚列预付宏山公司 3.1 亿元工程款等违法事实,并拟对金亚科技及相关责任主体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认为金亚科技披露的 2014 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了《证 券法》第六十三条有关“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 一百九十三条所述“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 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胡清表示:经过两年多的等待,金亚科技的违法行为终于等来了调查结果,自2015年6月5日被调查立案之日前就有广大投资者朋友咨询索赔事宜,现结果出来了,索赔具有事实依据,但是仍然要等证监会下发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以往经验,仍然要等几个月的时间,在这期间,股民朋友可以根据自己的损失情况联系我们(18201669877)进行索赔登记,一旦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正式下发,即可由律师统一安排立案。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金亚科技符合索赔的条件为(暂定):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4日期间曾买入金亚科技股票,并在2015年6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赔偿金额主要包括三部分: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及印花税损失,以及相应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损失。就目前国内多数成功案例来看,投资者损失还是可以大部分挽回的。且在证券维权领域多采用全风险代理模式,投资者在收到赔偿款之前,律师一般不收取任何费用。


    胡清律师还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者进行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公证书、股东卡复印件或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联系电话手机及地址邮编。对符合索赔条件、决定委托起诉的投资者,律师将进一步提供诉讼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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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清律师微信)


 参加索赔联系方式: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胡清律师

 电话:18201669877(可加微信)

 邮箱:huqinglawyer@163.com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南二环与潜山路交口新城国际商务中心C座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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